信箱裡有兩張明信片,一張寄自阿姆斯特丹,另一張來自巴黎;收件者是我還有兩個孩子,兩張都是同一個人寫的......那就是我先生。
我先生有出差寄明信片的習慣,通常出差一星期後回到家,但明信片還沒收到咧!明信片上頭寫著關心的話語,還註明時間(幾點幾分都有)。我問先生回家後才接到明信片會不會覺得奇怪?我先生說不會呀!他說這次他寄了三張,阿姆斯特丹轉機時寫的;巴黎開會後寫的;這兩張都是給我們的。那...還有一張咧?寫給誰???
先生:「是寫給我自己的!!
」
哈哈哈.....
會不會太無聊了!!
第三張是會後先生在巴黎閒晃,心裡有感而發寫下來的。不過,一般人只會把心情故事寫在筆記上,無須寄明信片給自己吧!?先生說把當時心情記錄下來,然後寫明信片給自己是很有紀念價值的經驗!挖...聽起來真是一整個浪漫!
我從來都沒想過要寫卡片給自己耶!先生果然跟我不同!!(我只會用電話啦),正當我感動不已時,先生誠實告白...
「其實是因為多了ㄧ張郵票,不用也可惜!!」
鐘敲12響,時針來到半夜12點,現場氣氛立刻從浪漫回到現實,漫步在巴黎街頭的文藝青年立刻變身成穿拖鞋的歐基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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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蹤跡(3)
這年頭寫明信片的人少了很多
更別說寫給自己了
真是浪漫的歐基桑啊!
呵~
這樣會讓人殘念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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